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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国家通过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1、一人一税号,避税难度猛增
现在企业都是一个税号终身不变,以后个人也一样其实目前的企业纳税人识别号一样,企业开的发票还是收到的发票,税务通过系统都可以一目了然。税务的征管系统将会非常强大!
2、强大的金税三期大系统
金税三期大系统将依靠第三方力量——金融管理、国土、住建、公安、民政、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支持来查税。
3、现金交易会发生巨大变化
税收征管法将进一步修订,未来会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这些都将促进现金交易的规范管理,社会综合配套条件会一步步完善。
4、现金发放工资合理吗?
合理!
但是,哪个公司没网银、支付宝?发工资几万几十万的事儿,故意不走银行公户,税务不用去详查,也知道你们想要隐瞒什么。
5、几种不规范的工资申报情形
纳税申报工资低于实发工资,隐瞒个人所得税;
非本单位人员,乱拉人头申报工资,虚增企业费用,逃避企业所得税;
6、会计想在工资上做手脚,风险很大
随着第二轮“税务稽查”全面展开,你的所有收入都在税务监控之下!
1.下一步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税务终将会与银行共享信息并比对!
2、工资表上的每一个人员,需要向地税上传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对于多处发放工资的,地税会对该身份证号预警,责成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确定一处为工资薪金发放单位,其他单位为兼职,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4、全部为兼职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减除800或者4000以上*20%部分,剩余部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5、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二者最大的区别是工资、薪金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接受企业的日常管理,是被包含的共同主体;而劳务报酬不存在上述情况,是与企业分立并存的并列关系。
6、税务对虚列的工资额抵用成本的,一经查实全部剔除,补交企业所得税并处以数倍罚款。
7、工资金额大于社保申报金额的,工资人数大于社保申报人数的,社保稽核时需要补交并有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