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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猎头公司行业发展趋势
   2013-11-27 09:32:58    文字:【】【】【

(一)技能人才总量明显增长,层次结构有所改善。截至2005年底,我省城乡从业人员5023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1933.5万人(含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根据抽样调查资料分析测算,至200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为657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例为33.98%,比2000年上升4个百分点。技能人才等级结构有明显改善,在全部技能人才中,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的比例由2000年的6%上升至2005年的15%,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所占比例有明显提升。

(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十五”期间,我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势,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开发,基本形成多元化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目前全省中等职业学校833所,在校生规模达到104万人,其中技工学校共有191所,在校生33万人;高职高专院校65所,在校生规模44.7万人,占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52%。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训练中心发挥了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作用。全省民办培训机构发展至2363家,当年培训人数100万人;各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设立了职工培训实体,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基本形成。“十五”期间,我省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加强了职业分类、职业标准和试题库的建设,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考评人员队伍,健全考评规章制度和证书发放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在劳动保障部门领导下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改进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和办法,初步形成了与技能人才培养开发相适应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至2005年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增加至495家,“十五”期间经鉴定合格获证人数达322.51万人。

(四)技能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初步形成。“十五”期间,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外省高技能人才来粤工作,从而逐步形成了技能人才引进机制。同时实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通过颁布工资指导价位,引导用人单位提高技能人才的工资水平;设立了广东技术能手奖,对技术能手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津贴或补贴,初步形成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

(五)技能人才的成长环境明显改善。全省通过加强舆论宣传,树立科学人才观,宣传技能人才的典型事迹,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全社会提高了对技能人才队伍的认识,改变了过去漠视技能人才的现象。用人单位开始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改善了技能人才的成长环境。

(一)技能人才建设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新的阶段,技术进步推动下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上世纪80年代,我省选择了轻型、外向型的产业发展战略。90年代,随着居民消费由温饱型进入小康型,国内市场需求开始从轻型消费品向耐用消费品转变,产业发展开始进入以资金、技术密集型为主导的深加工、重型化发展新阶段。1991~2000年,全省重工业年均增长28.5%,增速比轻工业高出6个百分点。进入新世纪后,重工业继续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年均增幅高出轻工业10个百分点。石化、钢铁、汽车、造船、装备制造等重化产业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期。与此同时,信息技术将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加快了传统产业的调整升级和社会生产方式以及就业方式的转变。在这一发展过程中,用人单位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劲,技能人才缺乏将直接制约着我省产业调整升级和社会发展。因此,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国际上经济转型国家(地区)的发展经验,一个国家或地区随着经济转型的完成,新兴产业将对技能人才提出更强烈的需求。从发展的趋势来看,我省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技能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方面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十一五”时期,将是我省技能人才工作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将为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供十分有利的条件。

 (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1.技能人才队伍现状与我省经济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一是总量不能满足需要。我省技能人才总量占全省城镇从业人口的比重只有33.98%,生产一线的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二是地区分布不平衡。全省70%的技能人才集中在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技能人才甚少。三是等级结构不合理。高级技能人才的比重较低,截至2005年底,全省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只有98.55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只有15.25万人,仅占全省技能人才总量的2.3%。2.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尚未完善。受传统观念和教育体制影响,我省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规模偏小、结构不合理,尚未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培育培训体系,中职与高职缺乏沟通和衔接,技能人才成长的道路不够顺畅,部分企业缺乏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3.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新职业的确认和新职业标准的开发滞后,评价工作缺乏依据。二是评价方式单一,偏重于考试,阻碍了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和脱颖而出。三是考核评价的质量监管体系不健全,影响到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质量。4.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能力建设落后。长期以来,我省作为培养技能人才主渠道的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投入少、经费严重不足,造成培训规模小,层次低,设备老化。特别是财政投入少,投资分散,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学设备都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严重制约了我省加快培养技能人才的步伐。

 (三)“十一五”期间我省技能人才增长预测。1.技能人才需求总量预测。按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情况预测,到2010年我省GDP将达到26300亿元,城乡从业人员将达到5360万人,城镇从业人数将达到2780多万人。按技能人才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达42%来测算,预计到2010年技能人才需求总量将达到1167万人左右,比2005年增加78%。但至2005年底,我省实有技能人才总量只有657万人,技能人才缺口仍比较大。2.技能人才需求结构预测。根据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社会发展趋势预测,今后五年,我省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至2010年,我省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的需求结构达到20%以上。但目前高技能人才,尤其是技师和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仍然明显偏低,培养任务十分繁重。三、“十一五”时期技能人才建设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紧紧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我省劳动力资源,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技能人才使用、激励、保障三大机制,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建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体制和环境,加强技能人才能力建设,优化技能人才结构,建立一支能够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广东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与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我省要建立比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能人才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新格局。全省技能人才总量比2005年翻一番,达到1157万人,占全省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42%;力争技能人才等级结构明显改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0%,力争实现25%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坚持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技能人才合理配置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两大体系,建立比较完善的技能人才流动、激励和保障三大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各类各层次技能人才,突出加强社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1.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工作者与短期培训紧密联系,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以就业训练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为依托,以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为主要对象,开展半年到一年的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办学规模,加强校企合作,强化实践训练,使毕业生达到中级职业资格的基本要求。建设好一批国家高级技校、技师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突出抓好数控、模具、电子、通讯、交通、石化、装备制造、会展业等我省支柱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逐步形成能满足市场需要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按照合理布局、师资力量强、设备先进的要求,选择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转移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在职职业技能晋升培训。在有条件的行业和大型企业建设一批技师工作站,建立名师带徒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通过岗位练兵、技术交流、以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积极探索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培养各类技能人才;结合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培养高技能人才;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培养紧缺的技能人才。支持和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发挥企业与职业院校各自优势,加快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2.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根据科学人才观的要求,不断改进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十一五”期间,要在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中推行“双证书”制度,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可免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评合格者,可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积极探索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方式,各地可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类型的技能人才,采取社会化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论证等不同的评价方式。鼓励有资质条件的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申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广企业生产现场、学校教学过程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加强市县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考评员队伍和督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从现有的县级以上城市中,优选20个人口规模大、产业密集、职业培训需求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运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扶持建设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特色强的公共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引导和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3.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和首席技师制度,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解决技术难题、带徒传艺和技术攻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用人单位聘用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应当享受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的人员,在职称评定、带薪学习、出国研修、报考国家公务员及使用等方面应享受优先待遇。设立南粤技术能手奖,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和重奖,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建立主要行业技能人才市场工资价位定期统计、公布制度,形成工资引导激励机制;重视提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注意在高技能人才队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选拔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大力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和企业、培训机构,并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4.完善技能人才流动和保障机制。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技能人才户口迁移政策,对引进的技能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与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社会化的技能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方式进行交流。积极探索引进国内紧缺、教学与生产急需的海外高技能人才。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机构开设技能人才专项服务窗口,开展人才素质测评、职业介绍、劳动合同签证、办理社会保险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重点解决技能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问题,指导企业做好技能人才补充保险工作,并注意向生产一线的技能人才倾斜。建立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库,加强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引导技能人才合理有序流动。5.完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组织各地区、各行业积极开展各类经常性的职业技能竞赛和群众性岗位练兵活动,通过技能竞赛、练兵比武和技术创新等活动,在各行业和各职业领域不断发现和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大力组织开展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指导与鼓励生产一线的职工广泛开展拜师学艺、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技术攻关、创新创效、观摩研讨等活动,并不断提高竞赛的技术含量和技能水平。大力推广企业在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技师职位的做法,培育技能领头人并发挥其作用。对在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由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按规定直接晋升技能级别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四、保障措施为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必须采取以下六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体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涉及许多部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把技能人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建立技能人才工作部门协调制度,由组织、劳动保障、发展改革、经贸、财政、国资、教育、人事、科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劳动保障部门要进行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做好技能的人才工作。要改变目前职业教育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相互推诿的状况。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可设立职业训练局,负责统筹管理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竞赛、职业标准和教材、题库的开发等工作,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督促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从青少年的培养教育抓起。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宣传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他们的成才和创业之路,宣传国家的培养和使用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改变只走普通教育一条道路的传统观念。让更多的青少年立志学技能,走技能成才的道路。要大力宣传各行各业的技术能手和技能尖子的事迹,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各级政府根据技能人才工作需要,对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竞赛、表彰、师资培训、教材标准开发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经费给予支持。各级政府要从教育附加费中,提取相当比例重点用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更新实训设备和改善办学条件。企业要按财政部等10个单位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列入成本开支,用于技师工作站建设和在职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技能竞赛、出国研修等方面。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要按规定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重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在职职工培训。要继续执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规定。要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开发。

 (四)加强基础建设,为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技术支持。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采取现代化教育手段,强化师资培训,重点培养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二是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按照建立国际一流制造业的要求,更新实训设备设施,形成与培养各类各层次技能人才相适应的实训设备设施体系。三是抓紧开发我省需求量大的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题库。积极组织力量开发新职业,研究制定新职业等级标准,编写培训教材及建立试题库,健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为加快培养技能人才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四是深化教学改革,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改革教学内容和培训模式,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充实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学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全面推行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比较完备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和组织体系,逐步形成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体,以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为补充的职业技能考评格局。逐步在企业推行与工作业绩相联系、与生产过程相结合的鉴定方式,在学校推广职业鉴定与专业教学相结合的鉴定方式。在全社会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对于已经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而没有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安排轮岗培训,使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对于技术岗位新招收的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持证上岗。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作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六)进一步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企业是技能人才使用的主体,也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要建立促进企业加快技能人才建设的激励机制,改变目前企业对技能人才重使用,轻培养的状况。要将职工培训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和接受主管部门监督。对职工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经劳动保障、财政、税务部门核准,可返还该企业交纳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对没有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其职工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统筹使用。企业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其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必要条件。到2006年底,省确定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人才比例要达到企业职工的20%以上,未达到标准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五、重点建设项目根据我省技能人才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十一五”期间,我省要重点抓好五个技能人才建设项目。 (一)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工程。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鉴定及相应的技能开发任务。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工程包括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全省每个区、县都要按照“市场导向、合理定位、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有条件的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行业企业集团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和就业训练中心,积极兴建一批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十一五”期末,全省建立技能人才实训基地100个,其中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50个,公共实训基地10个。要集中财力,重点加大对公共实训基地的投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展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质量,形成一批布局合理、高起点、高层次的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是通过实施一系列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和基础建设,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培养高技能人才130万人。一是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增加现代加工技术的实训设备,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猎头二是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的制度,为高技能人才的进一步学习深造创造条件。三是积极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集团或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立一批企业实训基地或一批技师工作站,进一步加大技师培养力度,选拔和培养具有潜质的后备高技能人才或紧缺的高技能人才,采取名师带徒、拜师学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技能人才信息库工程。技能人才信息库工程是加强技能人才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把握技能人才队伍的发展态势,运用信息网络手段,创新技能人才管理的重要措施。工程目标是通过技能人才信息库工程的建设,建立技能人才科学的评价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搭建技能人才需求与供给的交流服务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能人才信息资源,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力争在2008年底初步建成全省技能人才信息网,形成省、市、县三级相联的技能人才信息系统。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化的技能人才档案与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技能人才网上申报系统、高技能人才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人才信息管理标准,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 (四)职业技能标准、教材及题库开发工程。职业技能标准、教材及题库开发工程是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基础工程。为加强我省在新职业开发及教材编写、题库建设等方面工作,要建立省级技能人才开发和研究机构,并加强资金投入,瞄准市场需求,加快开发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新职业标准、教材和题库,为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技术支持。 (五)泛珠三角技能人才合作交流平台。建立泛珠三角高技能人才合作交流平台,是为适应泛珠三角地区(9+2)11省区技能人才合作交流的需要而建立的协作组织。主要目标是按照“平等自愿、柔性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共享成果”的原则,建立政府推动、相互促进、市场运作、规范有序的泛珠三角地区技能人才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宽区域内的高技能人才合作领域,促进高技能人才在区域内规范有序合理的流动。主要任务是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质量高、有特色的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和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区域职业培训联盟,提高培训规模和档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体系、信息交流平台、区域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实现区域技能人才的交流共享;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区域内技能人才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内劳动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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